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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的增值稅是這樣計算的:(300-100)/1+5%*5%=9.52 對嗎?

m522090566| 提問時間:11/0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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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答案中增值稅的計算方法(300-100)/(1+5%)×5% 是不對的。 原因在于題目明確表示甲公司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對于簡易計稅的不動產(chǎn)轉(zhuǎn)讓,應(yīng)直接按照銷售額 300 萬元計算增值稅,即 300/1.05×0.05 = 14.29 萬元。 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按照差額來計算增值稅。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如一般計稅方法下跨地區(qū)銷售且符合相關(guān)規(guī)定時,才會考慮按照差額計算增值稅。
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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