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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讓該辦公樓應繳納的增值稅=(300-100)/(1+5%)×5%=9.52(萬元);老師,這個算增值稅的時候為什么要用售價300萬減去房價100萬呢

84785001| 提問時間:2022 05/1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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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這個就是稅法里面的規(guī)定哈,一般納稅人轉(zhuǎn)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chǎn),可以選擇簡易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chǎn)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chǎn)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計稅依據(jù),就是等于300-100=200
2022 05/1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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