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居民個人李正是一名記者,任職于晨星足球?qū)I(yè)報社,本年有兩種工作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一:李正與晨星足球?qū)I(yè)報社簽訂勞動合同,全年可取得稅前工資、薪金收入600000元。 方案二:李正與晨星足球?qū)I(yè)報社簽訂勞務(wù)合同,全年可取得稅前勞務(wù)報酬收入600000元。 當(dāng)年李正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合計40000元。李正本年沒有其他收入。無論確定何種用工關(guān)系,對企業(yè)和個人的其他方面都不產(chǎn)生影響。假設(shè)不考慮增值稅因素。 請問:李正應(yīng)選擇哪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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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方案一:全年應(yīng)繳納的個稅=(600000-60000-40000)*30%-52920=97080
方案二:全年應(yīng)繳納的個稅=【600000*(1-20%)-60000-40000】*25%-31920=63080
整體來看,方案二繳納的個稅較少。
2022 06/27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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