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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個人張某2019年為我國甲公司提供設(shè)計服務(wù),若與甲公司簽訂的是勞務(wù)合同,則張某預(yù)計全年可取得稅前傭金收入150000元 ,若與甲公司簽訂的是雇傭合同,則張某預(yù)計全年可取得稅前工資、薪金收入也為150000元。當(dāng)年王某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合計40000元。張某沒有其他收入。假設(shè)不考慮增值稅因素。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0 11/1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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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勞務(wù)所得最后也是會并入綜合所得做匯算清繳的,所以不管俺哪個實際上最后交的稅都是一樣的,但是如果簽雇傭合同平時預(yù)交的時候稅會少一些
2020 11/1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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