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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廣告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滿足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條件。本年5月,取得廣告設(shè)計收人不含稅價款86萬元,獎勵費(fèi)收入3.18萬元;支付設(shè)備租賃費(fèi),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為3萬元。 同學(xué)你好 銷項稅額=(3.18/(1%2B6%)%2B86)*6%=5.34 應(yīng)交增值稅=(5.34-3)=2.34 問一下這個是什么意思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1 09/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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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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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應(yīng)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jìn)項稅額 銷項稅額=86萬*6%+3.18萬/1.06*6%=5.34萬 進(jìn)項稅額=3萬 應(yīng)交增值稅=5.34萬—3萬=2.34萬?
2021 09/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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