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甲公司在2×19年3月18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售價為5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6500元。該批商品成本為26000元。為及早收回貨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現(xiàn)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乙公司在2×19年3月27日支付貨款。2×19年7月5日,該批商品因質(zhì)量問題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當日支付有關(guān)退貨款。假定計算現(xiàn)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請做出以下時間點的會計處理:(1)2×19年3月18日銷售實現(xiàn)時(按總價法處理);(2)2×19年3月27日收到貨款時;(3)2×19年7月5日發(fā)生銷售退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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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問題不完整
11/29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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