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問題:(1)收購人擬通過協議方式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的有表決權股份超過30%的,超過30%的部分,應當改以要約方式進行。 這一段我理解 但符合“豁免情形”的,收購人可以免于發(fā)出要約;不符合“豁免情形”的,在履行其收購協議前應當發(fā)出全面要約。 這一段我不理解,上面那段不是說可以只針對超出部分要約嗎? 這里的全面要約 ,不是和針對上面那段的的超出部分的要約矛盾了嗎?

84785028| 提問時間:05/2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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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勤奮努力的學員您好!請問超出部分要約是在哪里?
05/26 16:56
84785028
05/26 17:10
(1)收購人擬通過協議方式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的有表決權股份超過30%的,超過30%的部分,應當改以要約方式進行。 這一段我理解 但符合“豁免情形”的,收購人可以免于發(fā)出要約;不符合“豁免情形”的,在履行其收購協議前應當發(fā)出全面要約。 這一段我不理解,上面那段不是說可以只針對超出部分要約嗎? 這里的全面要約 ,不是和針對上面那段的的超出部分的要約矛盾了嗎?
84785028
05/26 17:14
看下圖老師
薛薛老師
05/26 18:55
強制要約和強制全面要約的本質區(qū)別就是在于,一個是到達30%,一個是超過30%。 在這里主要關注的就是30%即可, 如果持有表決權股份達到30%時,因為此時沒有超過30%, 可以老老實實在30%待著, 但如果還想繼續(xù)收購的話,就需要進行全面或者部分要約。 如果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30%時,超過 30%的部分,應當改以要約方式進行;但如果符合豁免的,收購人可以免于發(fā)出要約,如果不符合豁免,則觸發(fā)全面要約。 如果預計無法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0內發(fā)出全面要約的,則減持至30%或者30%以下。 主要關注30%時候有沒有剎住車,剎住車了,什么都不動,如果繼續(xù)增持,則全面或者部分; 但如果一下子超過30%了,超過部分以要約方式進行收購,并觸發(fā)強制的全面要約,此時要么全面要約,要么減持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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