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注會經濟法#請問下:全面要約收購和部分要約怎么理解?舉例說明下,謝謝!我的疑問是,收購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30%繼續(xù)增持股份的就必須全面要約,難道要收購所有股東股份嗎?沒理解目的是啥?

84784992| 提問時間:05/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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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全面要約 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fā)出要約收購其全部股份方式 部分要約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fā)出要約收購其部分股份
05/28 20:20
王曉曉老師
05/28 20:23
你可以這樣發(fā),股東賣不賣人家自己選
84784992
05/28 20:24
那如果賣,我就必須要買嗎?
王曉曉老師
05/28 20:30
是的,如果賣就要全部買
84784992
05/28 20:33
限制收購人過多收購嗎?最好停止在30%的比例嘛?
王曉曉老師
05/28 20:33
沒有這個限制的呢
84784992
05/28 20:35
那全面收購的目的是啥?
王曉曉老師
05/28 20:52
全面收購的目的是為了完全兼并目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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