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跟香港公司簽訂一份銷售合同100萬美元(不含稅的)因為國內出口貨物到香港屬于出口對吧,現在我們需要先從韓國進口這件商品然后再出口給香港,這個中間產生的進口增值稅由我們的客戶香港公司承擔(因為他們不能直接跟韓國買設備所以需要我們代買)那香港公司給我們打款是不是就需要打貨款+進口增值稅=100+13=113萬美金?

84784975| 提問時間:05/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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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總金額 = 100萬美元 + 13萬美元 = 113萬美元 所以,香港公司給我們打款的總金額應該是 113 萬美元。
05/15 15:14
84784975
05/15 15:15
13萬美金屬于多收的后期收到退稅款要對應退還給他們對吧?
84784975
05/15 15:17
收到貨款%2b稅款 借:銀行存款113 貸:應收賬款100 其他應付款--香港客戶13 我收到這個筆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然后把這筆款項對應還給香港客戶 借:其他應付款——客戶名稱銀行存款 貸:銀行存款 這樣對嗎?
84784975
05/15 15:19
還有就是我對應開出口普票應該是發(fā)票金額100萬美元對應的人民幣對吧?
樸老師
05/15 15:22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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