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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綜合稅負率是5.94%那么銷售方開票金額+金額?5.94%,那么要和供應商要票,怎么開票才不虧呢?

84785042| 提問時間:03/1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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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同學您好, 要確保開票不虧,銷售方應計算供應商開票金額,使其滿足綜合稅負率要求。銷售方開票金額加上稅額(開票金額×5.94%)應等于供應商開票金額,從而確保稅負平衡。與供應商協(xié)商時,需明確稅負分攤,確保雙方利益不受損。
03/19 22:03
84785042
03/19 22:19
應等于供應商開票金額是什么意思呢?
易 老師
03/19 22:27
同學您好,銷售方計算出的需要支付給供應商的總金額(包括產品或服務的實際金額和稅額)應當與供應商開具發(fā)票上的金額相等。這樣可以確保銷售方在支付供應商款項時,其稅負與供應商的開票金額相匹配,達到稅負平衡,避免因為稅負問題造成經濟損失。
84785042
03/19 22:47
能舉個例子嗎?假如我司開票出去金額是在200萬?綜合稅負5.94%,那么對應的進項稅點多少開票合適呢,才不虧
易 老師
03/19 23:00
這個進項主要看增值稅,不是綜合稅負率,只看增值稅率,因很多費用工資等沒發(fā)票,不用考慮進項。 增值稅如,銷項100萬,稅負率2%,稅率13%則有進項為100*(13%-2%)/稅率=11/0.13= 11/0.13=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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