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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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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yè)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yè),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yè)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yè)破產后,破產企業(yè)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yè)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yè)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zhí)行。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破產案件訴訟費;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財產在優(yōu)先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以下順序清償:破產企業(yè)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破產企業(yè)拖欠稅款;破產債權。
4.清算終結。
5.注銷登記。
02/02 21:13
84785014
02/02 21:49
請問破產清算可以由公司自行申請嗎
王超老師
02/02 21:50
可以的,可以自行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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