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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這個月已開專票給甲方,合同流程還在走,也沒打款,請問可以只確認增值稅,不確認收入嗎,這樣會有稅務(wù)風(fēng)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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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在開具發(fā)票的年度內(nèi),即使未收到款項,也要在該年度繳納增值稅,由此可見,您在12月31日前開具的專票,在匯算清繳時,仍然需要計入本年收入
2023 12/30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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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這個月已開專票給甲方,合同流程還在走,也沒打款,請問可以只確認增值稅,不確認收入嗎,這樣會有稅務(wù)風(fēng)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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