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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發(fā)生其他無法準確劃分用途支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22.6萬元。這個22.6怎么區(qū)分不可以抵扣的?這個不會?

84784978| 提問時間:2023 11/09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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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la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wù)師還差兩門,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題目告知無法準確劃分就不能進行抵扣
2023 11/09 13:43
84784978
2023 11/09 14:04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等于22.6×(50+800+10)/(270+50+10+100+800+10))=15.67 這個是正確答案。我沒看懂。所以問問。最后一卷的題。
Nila老師
2023 11/09 14:10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稅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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