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6月18日,甲將挖掘機出租給丙,丙將挖掘機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機的所有權(quán)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萬元,雙方約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機。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機的所有權(quán)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曉自己與丙的交易。當(dāng)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況下,自行將挖掘機開走。11月16日丁將挖掘機以110萬元出售于戊。當(dāng)日,戊依約付款,丁亦依約交付挖掘機。戊不了解挖掘機之前的交易情況,亦不知道丁并非挖掘機的所有權(quán)人。11月17日,租期屆滿,甲要求丙返還挖掘機,發(fā)現(xiàn)挖掘機已輾轉(zhuǎn)至戊手。甲遂請求戊返還挖掘機。 1、丙是否有權(quán)將挖掘機售予丁?簡要說明理由 2、戊是否可以主張善意制度取得挖掘機的所有權(quán)?簡要說明理由 3、甲是否有權(quán)要求戊返還挖掘機?簡要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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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同學(xué),請稍等下
2023 08/30 18:26
向陽老師
2023 08/30 19:07
1,沒有權(quán)力,因為丙不是所有權(quán)人,不享有處分權(quán)
2,不可以。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況下自行將挖掘機開走,該挖掘機屬于甲 的“脫手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丁和戊均不能善意取得該挖掘機的所有權(quán)。
3,該挖掘機的所有權(quán)仍屬于甲,甲有權(quán)要求戊返還挖掘機。
84785013
2023 08/30 19:14
這是那一節(jié)的內(nèi)容,他物取得和自主取得?
向陽老師
2023 08/30 19:50
您好,同學(xué),不好意思啊,我沒有教材,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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