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兩個公司同時使用一個辦公室,合同只和甲公司開,票也只給甲公司開。那么甲公司能開分割單給乙公司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嗎? 如果不能,要有什么解決辦法呢?"

84784993| 提問時間:2023 03/0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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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一般情況下,如果兩個公司同時使用一個辦公室,并且只和甲公司簽訂合同,只開給甲公司發(fā)票,甲公司不能開分割單給乙公司作為扣除憑證。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是乙公司可以按照規(guī)定向甲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使用費,甲公司可以開一筆收據(jù),作為乙公司的稅前扣除的憑證。甲公司需要記錄收取的使用費,并報稅。 例子:甲公司與乙公司同時使用一個辦公室,甲公司向乙公司收取500元的使用費,乙公司可以以此收據(jù)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甲公司收取的使用費也要在財務(wù)報表記錄,并報稅。
2023 03/0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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