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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公司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計提工資和發(fā)放工資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84784990| 提問時間:2023 01/2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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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會計分錄對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計提工資和發(fā)放工資如下: 1.計提工資: ①應付職工薪酬(僅記賬) 2.發(fā)放工資: ①應付職工薪酬 ②應交稅費(記賬與借方) ③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因此,對于上述情況,應當采取以下操作: ①先計提工資:首先對應付職工薪酬進行會計分錄記賬,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記賬,借項:應付職工薪酬;貸項:專項預提科目。 ②發(fā)放工資:在發(fā)放工資之前,需要先進行稅收代扣代繳,即把個人所得稅從職工的工資中扣掉或代扣代繳。這要以應付職工薪酬為借方,以應交稅費為貸方,兩個科目進行相互轉換,并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一欄中,將應交稅費金額記入其他應交稅收和個人所得稅賬戶中。 拓展知識: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由公司替雇員承擔繳納責任,即從企業(yè)支付的職工工資中,按相關稅種的稅率和征收規(guī)定代扣代繳職工應納稅額,并由企業(yè)直接繳納至主管稅務機關的責任。
2023 01/2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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