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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新增成員入職日期寫4.1,但是辦理社保入職寫的4.28能行嗎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3 01/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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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在社保上,新員工一般以實際參加工作為依據(jù),而不是以入職日期為依據(jù)。這說明,就社保而言,新員工辦理社保入職可以寫4.28,而不用嚴(yán)格按照4.1寫,可以由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來確定入職時間。 而且,在個稅方面,實際上新員工的入職日期可以提前一些,只要實際從事工作時間在4月份就可以,但是如果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不在4月份的話,就不能以4月份的時間為準(zhǔn),而不一定要按照4.1來記錄。 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新入職人員入職日期可以寫4.1,辦理社保入職寫4.28,均可以行。 拓展知識:在辦理個稅時,實際上可以根據(jù)實際收入月份來判斷新員工的入職時間,只要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在4月份以上,那么新員工也可以把入職時間寫在4月份中。
2023 01/24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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