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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稅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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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第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yè)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yè)的表現(xiàn)和業(yè)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shù)量。
2023 01/18 08:28
郭老師
2023 01/18 08:29
上市公司,2016年實行一項員工股權激勵計劃,授予個別員工每人10000股股票期權,行權日員工可以每股5元的價格購買我公司股票。假設行權日我公司股票當日收盤價為12元。請問行權時被授予員工個人所得稅應如何計算?
公司每位被授予股權激勵的員工行權時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12-5)×10000=70000(元),應納稅額=70000×10%-2520=4480(元)。個人可選擇在不超過12個月期限內繳稅,你公司應自股票期權行權之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延期納稅備案表》,初次辦理股權激勵備案時,還應一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股權激勵計劃、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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