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意思對合、聯(lián)營企業(yè)劃完擬出售部分后,依然有重大影響的,只要是持續(xù)使用以收回其賬面價值”的,出售部分不劃為持有待售 與余下部分 全部按權益法核算? 是這意思嗎?

84784994| 提問時間:2023 01/11 17:16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999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
是的,當聯(lián)營企業(yè)對于售出部分仍有重大影響時,那么將售出部分劃為持有待售,而余下部分全部按權益法核算。權益法核算是指以股東權利或者債權為準,將投資和應收票據(jù)核算為“權益類賬戶”,并將持有的部分的賬面價值在賬面上折算成當期權利,形成一種能準確反映投資者投資收益的核算方式。 拓展知識:這種方式也有一種叫做“按照成本價值核算”的核算方式,核算者不采用折現(xiàn)值,而是按照發(fā)生時的實際價格核算,即投資者購買時的價格。相比于采用折現(xiàn)值的方式,按照成本價值核算的核算方式可以準確反映出投資者的投資收益和收入,但會導致帳面價值的偏低。
2023 01/11 17:24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