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yè)2018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取得收入3510萬元,同時企業(yè)為銷售貨物提供了運輸服務,運費收取標準為銷售貨物收入的10%,并開具普通發(fā)票。收入對應的銷售成本和運輸成本為2780萬元,期間費用為360萬元,營業(yè)外支出200萬元(其中180萬元為公益性捐贈支出),上年度企業(yè)自行計算虧損80萬元,經(jīng)稅務機關核定的虧損為60萬元。企業(yè)在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捐贈支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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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學員你好。計算如下
3510+3510*0.1-2780-360-200=521會計利潤
捐贈扣除521*0.12=62.52
2022 10/2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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