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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員工簽訂了勞務合同,那每個月給員工發(fā)放得勞務所得就變成了“勞務報酬”,那需要員工每個月開發(fā)票回來嗎?如果不開是不是就不能稅前抵扣?

84785001| 提問時間:2022 10/02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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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丸子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注冊會計師
同學你好!和員工簽訂勞務合同,直接發(fā)工資給員工,按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稅法按應付職工薪酬據(jù)實扣除
2022 10/02 22:53
84785001
2022 10/02 22:56
意思是就算簽了勞務合同,也可以按工資薪金發(fā)放,不用顧忌合同嗎?因為企業(yè)就是不想交社保,才簽的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小丸子老師
2022 10/02 23:33
可是工資薪金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應該比交社保劃算吧
84785001
2022 10/02 23:54
嗯,我就想確認一下,跟老板說清楚,盡到自己的責任就好
小丸子老師
2022 10/03 00:01
嗯按準則和稅法嚴格來說是要按工資薪金核算
84785001
2022 10/03 00:04
好的,謝謝
小丸子老師
2022 10/03 00:56
如果實務中一定要按勞務合同,還是要有票,憑票做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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