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金融機構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個季度為納稅期限,2020年第一季度發(fā)生下列業(yè)務:(1)提供貸款服務取得不含稅貸款利息收入1200萬元,提供貨幣兌換服務取得不含稅收入25萬元。發(fā)生人員工資支出5萬元。(2)轉讓金融商品,賣出價為10557.60萬元,另發(fā)生于續(xù)費支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9萬元,稅額0.54萬元。該批金融商品買入價為4536.80萬元。上述賣出價與買入價均為含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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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增值稅
1.(1200+25)×0.06等于73.5
2.(10557.6-4536.8)/1.06×0.06等于340.8
2022 05/1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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