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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讓金融商品的增值稅是差額征稅,是賣出價減去買入價,是嗎?哪個賣出價?哪個買入價?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1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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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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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會計實務(wù)
轉(zhuǎn)讓金融商品的增值稅是差額征稅的一種情況,它要求賣出價格減去買入價格來計算增值稅。 賣出價指的是,商品從原有轉(zhuǎn)讓者轉(zhuǎn)移到新的轉(zhuǎn)讓者時,交易價格;買入價指的是,商品本來就屬于新轉(zhuǎn)讓者時,購買價格。兩者之差即為差額征收的增值稅金額。 對于增值稅來說,買入價必須成本價,要計算增值稅的金額,就需要將買入價和賣出價比較,計算得出增值稅金額。除此之外,針對不同的貨物還有不同的增值稅稅率,因此實際的稅金額也需要根據(jù)實際的情況來進(jìn)行計算。 拓展知識: 增值稅所對應(yīng)的是價稅合計制,原則上是不涉及買方的,由賣方自行報稅,扣收計算增值稅。價稅合計制要求:賣方銷售出貨物時,既要將貨物銷售價格同時也要將銷售價格中增值稅一并做出報價,即賣方把貨物銷售價格和應(yīng)交稅款歸并在一起,由賣方負(fù)責(zé)報稅。
2023 01/1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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