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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甲飲料廠給職工發(fā)放自制的果汁和當月外購的取暖器作為福利,其中果汁的成本為18萬元,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為20萬元;取暖器(2020年1月購進)的購進價格為15萬元。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相關(guān)規(guī)定,該廠發(fā)放上述福利應(yīng)確認收入( )萬元。 老師,外購的商品作為福利,不是進項不得抵扣嗎,這里怎么又要算收入呢?

84785004| 提問時間:2021 12/20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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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同學你好!自制的果汁要視同銷售,所以要確認收入
2021 12/20 19:10
84785004
2021 12/20 19:11
取暖器呢
依依
2021 12/20 19:27
同學,取暖器做進項轉(zhuǎn)出就可以
84785004
2021 12/20 19:28
但是答案是35 ,不理解呢
依依
2021 12/20 19:44
同學,外購貨物做職工福利增值稅是做進項轉(zhuǎn)出,會計處理是做職工福利,通過應(yīng)付職工薪酬進的成本費用。所得稅的時候你視同銷售確認收入,但是同時也要結(jié)轉(zhuǎn)成本,這個時候的收入和成本金額是一樣的,所以應(yīng)納稅所得額沒有變動,會計分錄不用調(diào)整的。 因本題問的是所得稅確認收入,所以是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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