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年終獎金似乎有好幾種說法,有的說某員工平時每月工資才2500的話,全年一次性年終獎發(fā)放8000元的話,用8000除以12=666元,這樣平均按12個月攤到每個月的話,就不用交年終獎的個稅了? 這樣操作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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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不是的。8000先減去(3500-2500)=7000
然后除以12=583.然后就是稅率3%
7000*3%=210元
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述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017 02/1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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