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 單選題 某白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8月銷售糧食白酒,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金額為20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1萬元,包裝物租金2萬元,沒收白酒逾期包裝物押金1.5萬元。該白酒廠當(dāng)月的增值稅計(jì)稅銷售額為 A 22萬元 B 21.5萬元 C 22.65萬元 D 25.85萬元 怎么計(jì)算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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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銷售白酒的計(jì)算公式=20+(1+2+1.5)/1.13=23.98
2021 09/30 23:30
家權(quán)老師
2021 09/30 23:34
抱歉,手快了。
收取包裝物押金,初啤酒、黃酒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需要交增值稅,沒收包裝物押金不再交增值稅,
銷售白酒的計(jì)算公式=20%2b(1%2b2)/1.13=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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