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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稅法二中特殊性折舊:2018.1.1-2023.12.31區(qū)間購買的器具和儀器價值500萬以內(nèi)的可以一次性扣除,不分攤折舊,請問這個優(yōu)惠政策適用于所有企業(yè)購買的器具儀器嗎?安全生產(chǎn)設(shè)備算器具儀器不,可以享受這個優(yōu)惠嗎?

84785017| 提問時間:2021 09/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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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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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9/1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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