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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營業(yè)利潤500,擔保產(chǎn)生的預計負債200,那么利潤總額300.,可是算應納稅所得額時=300+200,調(diào)整了200,可是現(xiàn)在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抵扣=200-0=200,計稅基礎的概念200是當期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的,我覺得不應該調(diào)增200,因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500已經(jīng)扣除了200,等于300,如果調(diào)增了,那不是計稅基礎為0了嗎?和計稅基礎的概念想矛盾嗎?

84785046| 提問時間:2021 05/2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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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 計稅基礎=200-未來可抵扣200=0 賬面價值為200 本期稅法不認可,所以調(diào)增,后期稅法認可了,可以調(diào)減。
2021 05/29 15:02
84785046
2021 05/29 15:38
計稅基礎200這個就是稅法認可的吧,計稅基礎的概念不是當時或者過去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的費用或者損失嗎?應該扣除200.可是在擔保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中,營業(yè)利潤不減去這個基礎,這不就是不扣除了嗎?
王曉老師
2021 05/29 15:50
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以稅前抵扣的金額,也就是賬面200-未來實際發(fā)生時可抵扣200=0 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是0
84785046
2021 05/29 16:02
老師擔保中預計負債以后發(fā)生與否未來都不可扣除,所以我才說,按照概念計算計稅基礎為200,但實際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營業(yè)利潤500-0=這個零是稅法中讓扣除的金額,可是計稅基礎200不就是稅法讓扣除金額嗎?2者不矛盾嗎
王曉老師
2021 05/29 16:23
您好 資產(chǎn)的計稅基礎是未來可以扣除的金額 而負債的計稅基礎是賬面價值-未來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所以200并不是稅法讓扣除的金額。
84785046
2021 05/29 16:38
請問負債的計稅基礎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允許扣除的金額嗎?這個話對嗎?
王曉老師
2021 05/29 16:54
您好 這句話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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