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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7]90 號)第一條的規(guī)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 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 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這個怎么理解,一般納稅人租用宿舍的進項也能抵扣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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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般納稅人租用宿舍給員工的進項不能抵扣
2020 07/07 09:44
84785015
2020 07/07 09:47
那后面那名話,說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
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是怎么理解呢,這里不是有集體福利嗎
紫藤老師
2020 07/07 09:52
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
消費的,其進項稅額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84785015
2020 07/07 10:16
可是法條上寫的是準予全額抵扣呢,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是這個字眼上我理解有問題嗎,既試用 一般方法,又試用簡易計稅的福利才可抵嗎。但一般納稅人才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小規(guī)模試用簡易的,什么樣的情況可兩者都適用
紫藤老師
2020 07/07 10:21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票可以抵扣,除了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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