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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2019年未分配利潤虧損10萬,2019年招待費1萬,2020年做匯算清繳,應(yīng)交所得稅1萬*0.4*0.25=1000,這種情況下所得稅用交嗎?

84785039| 提問時間:2020 04/3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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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這個不用交企業(yè)所得稅,調(diào)增應(yīng)納稅所得額4000元,最后虧損9.6萬元,最后還是不交企業(yè)所得稅
2020 04/30 14:15
84785039
2020 04/30 17:09
怎么做分錄?
江老師
2020 04/30 17:57
這個不用賬務(wù)處理,是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中直接調(diào)增應(yīng)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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