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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我們公司3月只開了軟件產(chǎn)品的發(fā)票 這個軟件產(chǎn)品符合即征即退。同時3月收到兩張進項發(fā)票是房租電費發(fā)票,這兩張發(fā)票的進項稅額是不是不需要分攤,都可以算作軟件產(chǎn)品的進項稅額?3月銷售額281415.9 稅額36584.1 進項稅額495.16 3月可申請退稅金額=36584.1-495.16*(281415.9*0.03) 這個算法對嗎?

84784972| 提問時間:2020 04/1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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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3月可申請退稅金額=(36584.1-495.16)-(281415.9*0.03)
2020 04/13 09:49
84784972
2020 04/13 09:56
嗯嗯 老師 那公共進項稅不用分攤了對吧?因為本月只開了軟件產(chǎn)品的銷售發(fā)票
文文老師
2020 04/13 10:03
公共進項稅不用分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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