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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是( )。 A.2年 B.1年 C.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D.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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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020 03/2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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