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有可以回答這個關于離任審計問題的老師嗎? 我們離任審計當時函證的時候屬于部分函證,然后委托方讓我們計算出企業(yè)壞賬,我問他我們都沒有全部函證怎么給他出壞賬的數(shù),他讓我們找財務部要企業(yè)自己的詢證函來寫,我說我們不能取信這個數(shù),沒辦法給委托方做這個壞賬,而且還讓我們寫調賬,我說這個調賬也不準,我們沒辦法出一個錯的審計報告。 然后我跟我們領導說了下這個情況,我們領導直接妥協(xié)了,讓我們出一份不準確的調賬報告,外加還要使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年審作為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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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審計的關鍵在于對風險的把握,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如果不計算壞賬的數(shù),豈不是高估了利潤。而且部分函證如果樣本有代表性的話,然后回函率高,準確性高的話,也能為期末應收賬款獲取一定的保證水平,這個和計算壞賬準備不矛盾。你們領導認為可以,可以去跟你們領導進行溝通,去弄清楚他的立場已經他關注的方向在哪里,有時候我們站在一個單獨的崗位上可能看不清楚負責全局的人思考問題的出發(fā)點。實務中的審計,是整體風險的把握、博弈與溝通的結果,是一門值得研究的藝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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