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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代理商幫我賣了一臺設備,批發(fā)給他的代理價是20000(不含稅,含稅另加10%)。他賣給客戶的價格是41800含稅,增值稅發(fā)票全額都是我開的,他的利潤改怎么算?

84785026| 提問時間:2019 10/0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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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你們是一般納稅人,銷項稅稅率是13%,采購時,需要開具的金額是:20000*(1+10%)=22000元。就是必須開具發(fā)票的金額是22000元,至于銷售需要按41800元的金額開具發(fā)票。 它需要承擔的銷項稅是:(41800-22000)/1.13*13%=2277.88元 他的利潤是:41800-22000-2277.88=17522.12元
2019 10/02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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