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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應(yīng)付職工薪酬為100萬,允許當(dāng)年稅前扣除為90萬,超過金額未來不允許稅前扣除,為什么負債賬面價值是100萬,負債的計稅基礎(chǔ)也是100萬,90萬不扣嗎?

84785025| 提問時間:2019 09/05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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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這個涉及到會計和稅法分開計量的問題。 會計方面就按照正常的業(yè)務(wù)流程走就可以了,但是稅法方面,需要知道工資屬于稅前扣除,90萬先扣除,然后再扣除10萬,因此一共是100萬。 親,滿意請給五星好評哦b( ̄▽ ̄)d 
2019 09/05 07:40
84785025
2019 09/05 08:42
老師,為什么在扣除10萬?
王超老師
2019 09/05 09:37
你們企業(yè)“應(yīng)付工資”賬戶貸方發(fā)生額90萬元,借方實際發(fā)放工資100萬元,企業(yè)所得稅前只能扣除100萬元,而不是90萬元。 企業(yè)稅前扣除項目的工資薪金支出,應(yīng)該是企業(yè)已經(jīng)實際支付給其職工的金額,不是應(yīng)該支付的職工薪酬。 因此,可以扣除的是90+10 親,滿意請給五星好評哦b(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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