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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火車票,客運票,機票可不可以抵扣增值稅?

84785007| 提問時間:2019 07/0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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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您好,學員,可以計算進行稅額進行抵扣。
2019 07/03 12:38
84785007
2019 07/03 12:55
老師,這個抵扣填在哪個位置呢
金子老師
2019 07/03 13:05
學員,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勾選確認后申報抵扣,填寫申報表時在附表2的第2和第35欄次,和專票的填法一樣。
84785007
2019 07/03 13:48
火車票,客運票,機票這幾個抵扣是填在哪,怎么核算稅額?
金子老師
2019 07/03 14:07
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申報方式:(1)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按規(guī)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1欄“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相應欄次中。 (2)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以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注明的稅額,或憑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公路、水路等票據,按政策規(guī)定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申報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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