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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總提示: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將本期應(yīng)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包括開具或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不含稅銷售額”對應(yīng)填寫在第10欄或11欄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yīng)欄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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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具體的什么問題
2019 07/01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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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總提示:本期銷售額未達起征點,請將本期應(yīng)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包括開具或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不含稅銷售額”對應(yīng)填寫在第10欄或11欄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填寫在附列資料對應(yīng)欄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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