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會計網校--正保遠程教育旗下品牌網站

稅務網校

企業(yè)財稅會員更多服務>>

您的位置:正保會計網校 > 稅務網校 > 納稅輔導 > 企業(yè)所得稅 > 正文

開辦費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2016-02-25 09:24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開辦費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guī)定:“九、關于開(籌)辦費的處理——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yè)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guī)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yè)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guī)定處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zx
辦稅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