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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稅控設備是否可以全額抵扣

2015-03-06 08:32 來源:云南國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和技術(shù)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的規(guī)定,自 2012年 12月 1日起 ,增值稅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shù)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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