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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萬以上納稅人在兩處任職應在哪申報

2015-03-03 09:38 來源:江蘇地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稅發(fā)[2006]162號)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nèi)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guān)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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