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yè)|影視行業(yè)新政的喜與憂
隨著小崔的對影視行業(yè)陰陽合同的爆料揭開了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決心整頓影視行業(yè)稅收混亂的序幕,最嚴重的莫過于影視行業(yè)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工作室實行核定征收的不再執(zhí)行核定征收,統(tǒng)一執(zhí)行查賬征收,致使許多影視公司和影視人員工作室紛紛注銷,甚至因注銷的公司及工作室太多導致工商局網站癱瘓而不能注銷的事件。而上周新聞又爆出稅務機關約談了17名藝人,鬧得影視行業(yè)的藝人人心惶惶。
12月6日新華社報道:依法依規(guī)開展工作 促進行業(yè)健康發(fā)展——規(guī)范影視行業(yè)稅收秩序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該報道給處于嚴查的影視行業(yè)帶來了一絲喜氣: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電總局、國家電影局有關負責人重申,根據(jù)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對自查自糾并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yè)及相關從業(yè)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且在自查自糾階段不存在約談程序及相關事宜。
影視企業(yè)及從業(yè)者如果主動對照稅收法規(guī),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可以大大減輕責任與違法成本,避免了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名單之中,對影視從業(yè)人員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對于處于寒冬的影視行業(yè)從業(yè)人員來說,猶如一縷春風。
但是,該則報道同時也報道了一個不利的稅收政策:“按照稅法規(guī)定,個人從事影視、演出、廣告等方面的收入應當按勞務報酬等所得項目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過去部分工作室將影視人員個人勞務報酬等收入混入工作室經營收入的,應當實事求是加以區(qū)分。其中屬于工作室提供輔助服務的經營收入,過去已按核定征收方式征稅的不予調整;其他影視人員個人勞務報酬等收入,由影視人員個人據(jù)實申報,自查自糾。”
根據(jù)上述報道,國稅總局認定:個人從事影視、演出、廣告等方面的收入應當按勞務報酬等所得項目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工作室將這部分勞務報酬等收入混入工作室經營收入的,應當區(qū)分由影視人員個人按勞務報酬申報個稅。這不是個好消息,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影視行業(yè)的個人工作室按生產經營所得項目繳納個稅,最高稅率為35%,再加上影視行業(yè)經營所得的實行核定征收,核定率一般為收入的10%,實際稅負為3.5%左右;而勞務報酬項目所得的個稅稅率最高為40%,即使勞務報酬允許減除20%,個稅稅率為32%(即(1-20%)×40%),個稅稅負大大加重了。為了更直觀,看下面的比較表:
例:某藝人2018年3月取得廣告代言收入400萬元,按經營所得和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稅比較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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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產經營所得且核定征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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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勞務報酬所得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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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代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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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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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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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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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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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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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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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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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個稅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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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0%×35%-1.475=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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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20%)×40%-0.7=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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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增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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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12.53=1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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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增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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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5÷127.3=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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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影視行業(yè)來說,在目前國稅總局對影視行業(yè)嚴查之下,影視行業(yè)企業(yè)需要規(guī)范影視業(yè)務,影視從業(yè)人員認真自查自糾,降低稅負風險。
| 作者:裴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