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8月12日)從深圳地稅局獲悉,從8月1日起,納稅人在申報納稅時,實行有稅申報,取消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費的零申報,加強事后跟蹤管理三項措施。
據悉,深圳地稅首次執(zhí)行有稅申報。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首次發(fā)生申報納稅義務時(稅種范圍僅包括營業(yè)稅及附加稅費)開始按照規(guī)定履行納稅義務、連續(xù)按期申報納稅,改變現(xiàn)行納稅人從稅務登記之日起均須申報納稅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對首次有稅申報的判定條件設定為納稅人首次申報納稅或首次申請代開發(fā)票或首次申請票種核定。
同時取消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費的零申報。
納稅人無須辦理增值稅、消費稅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零申報,也不存在逾期辦理零申報的處罰。
另外,稅務部門將加強事后跟蹤管理。地稅人員表示,探索推行有稅申報,是建立在納稅人依法自主評定自己的納稅義務基礎上的。而需要提醒的是,為維護市場公平,規(guī)范納稅遵從,接下來市地稅局將堅持放管結合,加強事后跟蹤管理。比如加強國、地稅信息共享,比對增值稅、消費稅申報納稅數(shù)據,準確鎖定未及時足額履行申報納稅義務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