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結婚證非政府統(tǒng)一印發(fā) 需貼印花稅貼
核心提示:據保定市誠義房地契收藏館館長吳江介紹,民國時期結婚過程是一件相當繁瑣的事情,結婚人、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一個不能少。不同于現(xiàn)在兩人直接到民政部門打一個證,當時的結婚證書不是國家、各省印刷的統(tǒng)一格式,而是民間印刷,當事方填寫,因為是喜事、大事所以通常印刷非常精美。由于不是政府統(tǒng)一印發(fā),所以當事方會到政府部門買印花稅貼上,以求國家承認。
本文摘自:中國新聞網,作者:佚名
近日在保定誠義房地契收藏館里出現(xiàn)了一份印刷精美的河北衡水地區(qū)民國時期結婚證書。在這份結婚證詞中,曼妙的文字以這種鳥比喻美好愛情,浪漫之情發(fā)于心底,溢于言表。
這份結婚證書長52厘米,寬37厘米,厚紙彩色印刷,雖經過60多年的歲月,依然能看到印制的精美。
結婚證上部是四個紅色篆體字“結婚證書”,中間有“百年好合”暗紋,其字體為繁體字、豎寫,其內容顯示,河北省冀縣人白殿文與衡水縣人解端云于中華民國卅五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十二時在福全館舉行結婚儀式。結婚證上還有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姓名及紅色印章。結婚證書上四周是白頭翁、鳳凰、鴛鴦、蝴蝶、花草等喜慶、吉祥圖案。
其結婚證詞為:“嘉禮初成,良緣遂締。情敦鶼鰈(jiandie),愿相敬之如賓;祥葉螽(li)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結鸞儔(chou),共盟鴛蝶,此證。”證詞的文字充滿浪漫色彩,讓人從中體會到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精深和曼妙。
這張結婚證書的左上側有一枚民國政府印花稅票。據保定市誠義房地契收藏館館長吳江介紹,民國時期結婚過程是一件相當繁瑣的事情,結婚人、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一個不能少。不同于現(xiàn)在兩人直接到民政部門打一個證,當時的結婚證書不是國家、各省印刷的統(tǒng)一格式,而是民間印刷,當事方填寫,因為是喜事、大事所以通常印刷非常精美。由于不是政府統(tǒng)一印發(fā),所以當事方會到政府部門買印花稅貼上,以求國家承認。
民國時期結婚證書不同于房地契,因沒有使用價值,本身保留下來很少。據了解,這份結婚證書是保定市誠義房地契收藏館中“光陰的故事”中一份珍貴的藏品。
吳館長根據結婚證書上新人的年齡推算,如果他們健在如今已經是80多歲的老人。證書離開本人的原因,有可能證書夾在書刊或者藏于舊家具中,由于搬家清理舊物不慎流出。他很希望老人或者家人能夠聯(lián)系到博物館,回溯這份證書的來龍去脈,見證一個愛情信物的流轉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