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房屋未提足折舊推倒重建,會計和所得稅處理有何差異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1/06 11:16:28 字體:

  【問題】

  公司的房屋未提足折舊,現在房子推倒重建,會計和所得稅處理有何差異?

  【答案】

  在會計核算方面,房屋推倒重建,房子未提足折舊,應該通過"固定資產清理"核算,將凈殘值與變現收入的差額計入營業(yè)外支出,作為損失處理。

  依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 第九條規(guī)定: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由于前一個房產推倒發(fā)生的損失,不屬于后面一個房產的建造成本,因此不應該計入后面建造房屋的成本。如果會計處理把前一個房產的損失計入后面重新建造房屋原值的話,會導致虛增后面重建房屋的賬面原值,同時會導致增加房產稅的計稅余值。

  在所得稅處理方面,依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34號公告規(guī)定:企業(yè)對房屋、建筑物固定資產在未足額提取折舊前進行改擴建的,如屬于推倒重置的,該資產原值減除提取折舊后的凈值,應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資產計稅成本,并在該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折舊年限,一并計提折舊。

  因此,在所得稅處理上,推倒時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的損失,當年匯算清繳納稅調增,等重置后增加固定資產計稅成本,在以后折舊年限內匯算清繳時納稅調減。


  本信息為收費會員專享內容,此條免費。想獲得更多專業(yè)答疑或精彩會員內容,請注冊為會員或與客服聯(lián)系申請成為收費會員。

立即成為會員>>        詳情請致電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為會員可享受以下服務:

1.答疑全天候    2.贈送輔導基金    3.期刊發(fā)表論文    4.會員專享期刊
  5.內訓直通車    6.財稅圖書館     7.專家上門      8.財稅法規(guī)庫

新政解讀、視頻直播課

財稅移動課程、財稅手機報實務網絡課程

更多會員內容,請查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wcr

免費試聽

  •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免費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