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權益法核算范圍發(fā)生了變化
新準則規(guī)定,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中規(guī)定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分別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但是,兩種方法核算的范圍發(fā)生了變化。原準則對有控制權的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新準則規(guī)定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核算的變化
原準則規(guī)定,初始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新準則規(guī)定,在對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采取成本法核算時,按上述方法確定初始成本后,投資方對初始投資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投資方對初始投資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點評:控制的情況下成本法確認為商譽以及計入當期損益,都是在合并報表上做的,個別報表并不做處理。
三、權益法核算的變化
原準則規(guī)定,權益法下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稱為股權投資差額,“借差”時計入股權投資差額分期攤入損益,“貸差”時直接計入資本公積。
新準則規(guī)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梢娦聹蕜t取消了股權投資差額的核算。
四、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的變化
原準則規(guī)定,企業(yè)應當定期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果由于被投資單位經(jīng)營狀況變化等而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投資的賬面價值,應將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損失。特別是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發(fā)生減值時,應先看有無剩余股權投資差額,再分別進行處理;如有剩余借方股權投資差額,應先沖減,如仍有減值,再按差額計提減值準備;如有貸方股權投資差額,應先沖減,再沖減“投資收益”。并且,計提的減值準備再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恢復時,可以轉回。
新準則規(guī)定:企業(yè)期末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如果發(fā)生減值,先沖減商譽,商譽減為零后,再作長期投權投資的減值。在新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減值一經(jīng)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五、股權轉讓損益的計量有變化
在原準則下,確認股權轉讓損益應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處理;成本法比較簡單;權益法則應考慮股權投資差額的不同情況。
新準則規(guī)定,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不再確認股權投資差額而變得相當簡單;新準則規(guī)定,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在新舊準則的處理中,成本法基本一致,而權益法新準則要簡單得多。
六、成本法和權益法的轉換
。1)由于增資使得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此時進行追溯調整。對于兩次投資之間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的變動額,除了被投資方實現(xiàn)凈損益部分和分配現(xiàn)金股利部分,投資方直接調整相關的損益外;其他的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的變動投資方一律按照持股比例計算調整資本公積。
。2)由于減資使得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此時也要進行追溯調整。初始投資和減資之間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變動額中,除被投資方實現(xiàn)凈損益部分和分配現(xiàn)金股利部分,投資方直接調整相關的損益外;對于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其他變動,除非題目條件告知被投資方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使得資本公積增加/減少××等,此筆變動額投資方需要調整資本公積。題目條件未告知被投資方資本公積賬面價值有增減變動,但確實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有變化的,我們認為是資產(chǎn)在評估過程中產(chǎn)生的增值或減值等,投資方不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