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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consumer tax)

2002-4-5 15:54  【 】【打印】【我要糾錯
    對我國境內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口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消費品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屬于選擇性商品類型,有的國家稱為貨物稅。在普遍實行增值稅的國家,選擇性消費稅往往起著補充增值稅的作用。與增值稅相比,我國消費稅作為特殊調節(jié)的稅種,具有以下特點:(1)僅選擇部分特殊消費品征稅,如煙、酒、化妝品等;(2)實行產(chǎn)品差別稅率,稅率檔次較多,比例稅率從3%-45%分為10檔,并還有4檔定額稅;發(fā)、零售五一節(jié)不再繳納消費稅。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為銷售額或銷售數(shù)量,實行從價定率或從量定額兩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分別為:實行從價定率計算的已納稅額=銷售額×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消費稅是一種內稅,企業(yè)繳納的消費稅計入銷售稅金抵減產(chǎn)品銷售收入。企業(yè)按規(guī)定應交的消費稅,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消費稅明細賬戶核算。應交消費稅明細賬戶的貸方反映按規(guī)定應交消費稅明細自由式戶核算。應交消費稅金賬戶的貸方反映按規(guī)定應交的消費稅,其借方反映企業(yè)實際繳納的消費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待扣的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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