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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企業(yè)會計準則——政府補助和政府援助》(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三)

2004-1-3 9:1  【 】【打印】【我要糾錯
    四、關于總額法和凈額法

    在采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的情況下,具體有兩種入賬方法:

    一種是總額法;另一種是凈額法。

    (一)總額法,是指將政府補助全額作為補貼收入核算,在利潤表中作為補貼收入單獨列示的方法。

    主張采用總額法的理由是,將收益項目與費用項目相沖抵是不恰當?shù),將費用和補助分開,便于同不受補助影響的其他費用進行比較。

    (二)凈額法,是指將政府補助與其相關費用相沖抵的方法。

    主張采用凈額法的理由是,如果沒有補助,企業(yè)可能不會發(fā)生這些費用。

    因此,在列報費用時如不抵銷補助,會引起誤解。

    國際會計準則,以及英國、香港的會計準則允許企業(yè)采用總額法和凈額法,但要求披露補助對相關收益和費用項目產(chǎn)生的影響。

    我國現(xiàn)行會計制度對于費用性補貼、先征后返還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收款,要求采用凈額法核算;對于定額補助、其他財政扶持性補助以及返還的增值稅,要求采用總額法核算。

    本準則維持了我國現(xiàn)行做法,但增加了披露要求,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