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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召開董事會時發(fā)放給董事的交通補貼如何納稅?

2008-7-11 14:12 北京地稅 【 】【打印】【我要糾錯

  按照國稅發(fā)[1994]089號文件規(guī)定:對于個人擔任董事而取得的交通補貼,應屬于董事費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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