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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購銷業(yè)務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2006-7-24 14:1  【 】【打印】【我要糾錯

  企業(yè)如果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那么,從稅務角度看,一是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企業(yè)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完稅憑證或購進免稅農產品憑證或收購廢舊物資憑證或外購物資支付的運輸費用的結算單據,下同);二是購入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可以用于抵扣銷項稅額;三是如果企業(yè)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再按不含稅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

  因此,一般納稅企業(yè)在會計處理上的主要特點體現在:一是在購入貨物時,會計處理實行價與稅的分離,分離的依據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和價款,屬于價款部分,計入購入貨物的成本;屬于增值稅部分,計入進項稅額。二是在銷售貨物時,銷售價格中不再含稅,如果定價時含稅,應還原為不含稅價格作為銷售收入,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作為銷項稅額。

  [例]某公司購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原料價款500萬元,增值稅額為85萬元。貨款已經支付,材料已達并驗收入庫。該公司當期銷售產品收入為1000萬元(不含應向客戶收取的增值稅),貨款尚未收到。假設該公司產品的增值稅率為17%,且為一般納稅人;不需繳納消費稅。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1)借:原材料 5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0000

      貸:銀行存款 5850000

 。2)銷項稅額=1000萬x17%=170 萬(元)

  借:應收賬款   11700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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