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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頗的計算

2006-6-1 12:55  【 】【打印】【我要糾錯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適用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1—消費稅稅率)

  關(guān)稅完稅價格是指海關(guān)核定的關(guān)稅計稅價格。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按海關(guān)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shù)量和規(guī)定的單位稅額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shù)量x單位稅額

  例如,某企業(yè)進口小汽2輛,小汽車的到岸價格折合人民幣400 000元,應納關(guān)稅200 000元,適用消費稅稅率8%.計算該企業(yè)進口小汽車應納的消費稅額。

 。1)進口小汽車的組成計稅價格=(400 000 + 200 000)/(1—8%)

  = 652 173. 91(元)。

 。2)進口小汽車應納消費稅=652 173. 91 * 8 % =52173. 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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